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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母诉四子女赡养纠纷 温情调解护晚年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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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9-08 12:56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化解了四子女之间的心结,让85岁高龄母亲晚年老有所养。

  高某系85岁的老人,共养育四名子女。高某现已年迈体弱、行动不便,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专人照料。但四名子女均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均需要带孙子,各有各的难处,致使高某晚年生活无人固定照看、养老问题悬而未决。在多次沟通无果、求助无门的情况下,老人无奈将四名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轮流照顾其晚年生活。

  承办法官考虑到赡养案件特殊的家庭属性,坚持以和为贵、调解优先。承办法官分别对四子女耐心释法明理,向其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责任,不因家庭矛盾、生活压力而免除,四子女均应感念养育之恩,放下手足隔阂,主动承担养老责任,珍惜陪伴老人的宝贵时光。

  经过多轮温情调解,四名子女深刻认识到自身不足,内心愧疚,愿意主动履行赡养义务。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高某由大儿子高某一照顾,其余三女儿出每月共承担1950元的赡养费。

  调解感悟

  百善孝为先,赡养是底线。父母倾尽所有抚育子女长大,子女亦应尽心回馈、善待老人。赡养不仅是道德传统,更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法院将持续以温情司法化解家庭矛盾,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每一位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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