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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能处分抚恤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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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8-03 10:20

 亲人离世,单位发放一笔抚恤金。逝者生前留下遗书,白纸黑字写明这笔钱留给自己的哥哥。可逝者的儿子不干了,一纸诉状将叔叔告上了法庭。近日,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因抚恤金引发的纠纷。

  案情回顾

  原告系逝者的儿子,被告系逝者的哥哥。逝者去世后,单位发放了一笔抚恤金。被告主张逝者生前留有遗书,写明抚恤金归其所有,遂将全部抚恤金领取,未与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原告协商分配。原告认为,抚恤金不属于遗产,逝者无权通过遗书处分,要求被告返还相应份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和亲情维系两个角度入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向被告耐心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逝者去世后由单位发放给其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并非逝者生前拥有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范畴。因此,逝者无权通过遗嘱或遗书的方式处分抚恤金,遗书中关于抚恤金归属的内容依法无效。

  同时,法官也向原告说明,抚恤金的分配并非简单按法定继承人均分,而应综合考虑各亲属与逝者生前的亲密程度、共同生活情况、所尽扶养或赡养义务的多少等因素。被告作为逝者的哥哥,若在逝者生前给予了较多照顾,也可以在分配时适当多分。

  在法官的耐心解释下,被告认识到自己对法律规定存在误解,原告也表示理解亲情的可贵。最终,双方放下对立情绪,就抚恤金分配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示

  很多群众存在一个认识误区,认为亲人去世后留下的钱款都可以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处理。但抚恤金具有特殊性——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和死者生前所抚养的人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

  那么,抚恤金该如何分配?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对逝者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逝者共同生活的亲属,可以适当多分。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姜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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