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争夺战酿冲突,法官调解轮流抚养促和谐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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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1-17 19:58 案情简介 李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均主张对时年6岁儿子的抚养权,态度坚决、互不相让。为争夺抚养权,双方多次至学校擅自接走孩子,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也严重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 法院调解 因双方抚养条件大致相当,结合前期双方已初步形成的孩子轮流在双方处生活的模式,法官提出轮流抚养建议,并就轮流抚养的具体实施反复协商,最终达成双方均认可的调解方案,即双方在时间上轮流抚养,在生活费方面各自负担,大额的教育医疗费用固定时间结算对半承担的模式,建立了对孩子稳定的抚养秩序,案结事了的同时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法官说法 未成年人的成长不仅关系到国民的整体素质,而且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在处理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传统的子女归属一方的单亲抚养方式可能会造成之后另一方探视、抚养费给付的新问题,甚至酿成新的矛盾纠纷,且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需要法院探索创新模式加以解决。 轮流抚养作为一种创新的调解方式,可确保孩子能够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成长。这种模式的典型意义在于,它不仅有效缓解了父母之间因争夺抚养权而产生的激烈冲突,还有助于维护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情感联系,保障孩子在父母离异后仍能获得稳定和连续的父爱和母爱。轮流抚养有助于减轻孩子因父母离异而产生的心理创伤,促进孩子在情感和人格上的健康成长,是一种更为人性化和考虑孩子利益的抚养安排。 同时,轮流抚养模式对父母的责任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比如共同决策、共同负担、共同安排,也促进离异后的父母保持沟通与协调,共同继续为孩子提供情感支持,加强彼此尊重与合作,为促进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也提供了助力。 来源 滨湖法院 【广州离婚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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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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